社會保險登記證新辦所需材料
以下各項未注明提交複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均應由公司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1、工商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3、開戶核準通知書複印件;
4、法人身份證明複印件;
5、員工保險繳費發票;
6、行政章。
(注明:如保險未買的需再提交職工保險關係基金專用單及養老保險收繳和定標辦理保費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