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名稱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領取或點擊下載[wt.doc])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名稱變更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5、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公司變更名稱,應當向其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名稱超出其公司登記機關管轄權限的,由其公司登記機關向有該名稱登記權的公司登記機關申報。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名稱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住所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領取或點擊下載[wt.doc])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變更後住所的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複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複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複印件;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複印件,還應當提交售房方出具的場地是否交付使用的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租賃部隊空餘房地產的,提交2006年版《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複印件和2006年版的《軍隊房地產租賃合同》原件。
屬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證明外,還應提交下列材料:(1)《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doc];(2)住所(經營場所)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住所(經營場所)證明文件.doc]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住所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住所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公司加蓋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其授權部門的書麵決定(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變動的,應按《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備案提交材料規範》同時提交相關備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複提交。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法定代表人姓名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注冊資本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領取或點擊下載[wt.doc])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內容應當包括:增加/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和出資方式、出資日期。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6、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注冊資本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8、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提交刊登減資公告的報紙報樣;
9、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注冊資本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實收資本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實收資本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經營範圍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或許可證明;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經營範圍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經營範圍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公司類型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領取或點擊下載[wt.doc])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或授權部門的書麵決定。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公司類型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公司變更類型,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格式規範提交相應的材料。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變更公司類型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營業期限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營業期限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5、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變更營業期限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
企業提交名稱《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複印件;事業法人、社團法人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有關登記機關準予變更的證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
6、新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複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複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複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複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變更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股東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全體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有限責任公司未就股東轉讓股權召開股東會的或者股東會決議未能由全體股東簽署的,應當提交轉讓股權的股東就股權轉讓事項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麵通知、其他股東的答複意見,其他股東未答複的,須提交擬轉讓股東的說明。
5、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由轉讓雙方簽署,股東或發起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或發起人加蓋公章);
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複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複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複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複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9、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劃轉股權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書,無須提交第3、4項材料。
公司變更股東,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規範提交相應的材料。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股東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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