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登記應提交文件材料目錄及相關說明 一.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登記應提交文件材料目錄:
1.投資人簽署的《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有關批準文件
二.說明:
1.申請人是指向登記機關提出變更登記申請的人。申請人是投資人的,應提交投資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投資人委托代理人的,應提交投資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申請人也是領取執照人。
2.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證明應當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複製件應當由登記機關核對。
3.申請人應當使用鋼筆、毛筆認真填寫表格或簽字。
4.申請變更企業住所的,應提交新住所證明。
屬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證明外,還應提交下列材料:(1)《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doc];(2)住所(經營場所)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住所(經營場所)證明文件.doc]
5.申請變更投資人的,應提交轉讓協議書或法定繼承文件,以及變更後投資人的照片和身份證明。
6.申請變更的登記事項涉及到營業執照內容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
7.申請人在填寫申請書時,隻填寫登記事項變更的欄目,登記事項未變的不填。
8.以個人財產出資變更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家庭成員應在申請變更登記事項出資方式欄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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